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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暂行)》解读时间:2023-03-22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粤府〔2016〕25号)《广州市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穗商务规字〔2021〕3号),引导品牌展会提升规模水平、服务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提升品牌展会知名度和竞争力,增强品牌展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和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广州市品牌展会认定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二、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共分总则、申请条件、认定程序、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监督、附则6章13条。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是明确起草文件的依据,品牌展会认定范围、类别和认定的主要原则。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主要明确申请品牌展会应具备的必备条件。 第三部分认定程序,主要规定品牌展会的认定流程和路径。 第四部分权利和义务,主要规定品牌展会可以享受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五部分管理和监督,主要明确品牌展会管理和监督的主体、方法和具体措施。 第六部分附则,主要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广州市品牌展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认定办法》的附件,是评估和认定品牌展会的基础。 (一)指标设置及分值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展会规模和影响力、国际化水平、存续性、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核心要素设置13个指标体系,分值合计100分,具体为展览总面积(22分)、境外参展商数量(8分)、境外参展商国别和地区数量(2分)、省外企业参展面积占比(12分)、专业观众人数(15分)、境外专业观众人数(8分)、境外专业观众国别和地区数量(2分)、线上展会(2分)、特装展览面积比例(5分)、专业论坛规模与规格(6分)、展会存续性(8分)、展览收益(7分)、全国展览行业分类排名(3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展会规模和影响力。展览总面积分值22分,专业观众人数分值15分,全国分类排名分值3分,以上3个指标分值合计40分,占比40%。 二是突出展会国际化水平。境外参展商数量、境外专业观众人数分值各8分,境外参展商数量、境外专业观众国别和地区数量各2分,合计分值20分,占比20%。我市展览国际化水平受疫情影响严重,设置国际化水平指标的目的在于引导展会在疫情防控新阶段抢抓机遇,加快恢复和提升国际化水平。 三是强化展会促进国内大循环功能。设置省外企业参展面积占比指标,分值12分,占比12%,目的是引导展会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 四是注重展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设置线上展会指标,分值2分,旨在引导展会数字化发展。设置展览收益指标,分值7分,重在引导展会提升增值能力和竞争力,增强展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评分标准 根据我市会展业发展实际,在组织部分展会试评的基础上,每项指标设置不同的起评标准、起评分值、累计增加分值,每项指标的累计得分达到该指标分值满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