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引进人才入户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6〕33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引进人才入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针对近期发生的不法中介以“培训考证获取入户广州资格”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引进人才入户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善管理制度

   完善社会化培训和人才评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措施,强化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质量监管,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教学督导等工作,提升培训监管水平;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各类资格考核标准的同时,不断强化人才评价管理,积极推进“考培分离”鉴定模式实施,完善社会化考评质量监管体系和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二、规范申报渠道

  市、区两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人事户头,可按照相关规定代理在本市依法成立并具有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的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其他人事户头只允许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职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市、区两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政府部门公益性机构,不得与社会中介机构非法合作申报引进人才入户。

  三、严格把好审核关

  进一步加强引进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的审核工作,落实《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系统对引进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视审核情况抽查审核申报人的书面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规定,加大抽查、询问力度,必要时采取组织技能测试方式把好审核关。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网络广泛宣传我市引进人才入户政策,引导群众通过正规的申报渠道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不要轻易相信不法中介以“市人社局下属部门”为幌子,以“不限条件办理入户”为口号的招摇撞骗。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引进人才入户审核部门、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发证机关要高度重视本部门职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做好引进人才入户及其相关工作等纳入年度党风廉政领导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如出现玩忽职守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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