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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市会展活动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提示时间:2024-03-15 近日,上海市某博览中心的中国某博览会在搭展期间,接连发生 2 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以上事故密集发生在同一展会、同一展馆、同一布展阶段,充分暴露出相关企业和单位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侥幸、盲目乐观心理严重,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大型会展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避免“重蹈覆辙”,现就做好会展等大型活动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筑牢安全理念,强化责任落实 在经济全球化带动下,会展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上海办展总量居全国首位,且数量与规模都呈逐年递增趋势。因国内外广泛关注,大型会展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不可估量。涉展地区、行业和单位要筑牢安全办展理念,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得益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分析安全风险,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强化本市会展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二、注重全过程安全,严格隐患排查 大型会展活动在筹备、举办、撤展不同阶段,存在临时搭建倒塌、设施设备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车辆伤害、触电、拥挤踩踏等不同类型安全风险。涉展单位、行业和地区要根据职责分工,坚决把好临建设施搭建单位准入关,严格展台搭建、大型机械、特装展台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和特装展台设计、审批、建设、安全检测、验收等流程,突出动火、临时用电、登高等危险作业过程监管,加强对大客流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注重举一反三,提升保障能级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社会面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临时搭建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认真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大型招商、营销、文化娱乐、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保障和应急准备能级,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内部文件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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