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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时间:2024-02-29 粤办函〔202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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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时间:2024-02-29 粤办函〔202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