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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员《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学习的通知

广 州 会 展 产 业 商 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员《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学习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已于2024年01月15日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2024年03月01日前务必自行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1小时)并形成全员手签的《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附件1) 、培训相片、(有条件的)培训短视频。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是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二是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认真执行施工、生产安全,力求确保各经营服务安全进行。


广州会展产业商会秘书处

2024年01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

2024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表.xlsx


附件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附件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解读


附件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


附件5:海珠琶洲东莞市荣昌达展览服务有限公司“4.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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