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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安排计划(初步安排)的公示时间:2022-06-21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要求,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2〕16号)规定,现拟对省商务厅公布的我市“广东会展企业百强”及“广东会展项目百强”予以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扶持。扶持项目安排计划(初步安排)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26日。 若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初步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安排计划(初步安排)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刘小姐、段小姐,电话:81342001、88906182,传真:81093706;受理时间:2022年6月20-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