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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时间:2021-10-20 全省各公共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当前,为应对我省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社会各界正在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节电措施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一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5℃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二是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适当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和功率,优先选用更高效的节能灯具;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三是降低电梯使用强度。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四是减少非工作时段用电,下班时应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二、靠前做好节电指导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落实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下大力气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指导推进、监督考核、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调动各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的积极性,督促指导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节约用电的各项措施,为全省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广泛开展节电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约用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