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政策 |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发布“益企行”政策服务包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做好“益企行”企业服务年工作,现发布2025年广州市商务领域政策服务包。
一、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一)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2025年以旧换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通过报废更新方式换购小汽车给予1.5万元或2万元补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置换更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分档最高给予1.5万元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数码、特色N类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给予最高2000元补贴;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给予一次性500元补贴。
(汽车补贴,咨询电话:020-88900608;
线下家电、数码补贴,咨询电话:020-81096720;
线上家电、数码补贴,咨询电话:020-81329796;
电动自行车补贴,咨询电话:020-85206387)
(二)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对引进品牌首店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家品牌首店奖励最高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200万元。对开设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择优支持,每家最高300万元。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择优支持最高200万元。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的,择优对活动主办方予以支持,每家最高100万元。
(消费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2861)
(三)支持消费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零售业企业开展品牌建设、门店拓展、升级改造和配送中心建设,实体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零售业标准化建设、绿色发展等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扶持。对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较上一年有一定增量的予以支持。
(流通业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1098156、020-81087887)
(四)加强服务消费提质惠民。实施营业额增长奖励,对年营业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企业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奖励最高200万元。支持住宿、餐饮、家政、美发、洗染企业新设或升级门店、数字化建设、中央厨房建设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30%、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餐饮门店数量或营业面积占50%以上,具备一定特色的美食街区(集聚区)项目建设,对项目的基础设施软硬件投入等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30%、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共享家政服务数据,对新建或已有自建家政服务信息系统,并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商贸服务处,咨询电话:020-81093132)
(五)打造“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创设“行花街”“萌宠园”“广交汇”“同船渡”“次元站”“美食城”“好汗场”“时尚圈”等8大虚拟场景,策划一批有带动力和传播度的促消费活动,推动商旅文体健消费融合发展。支持商圈、行业协会、企业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安排财政资金择优给予支持。
(消费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1096070)
二、促进平台经济扩容增量
(六)支持电子商务等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的企业并上报统计数据的电商企业,根据批发零售业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奖励政策给予支持。对2025—2027年企业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突破3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突破每档前连续两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6%、4%、3%、2%的电商企业,于次年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25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奖励,若获奖励企业再进档的,则补发所进档与已获奖励档之间的奖励差额。
(电子商务处,咨询电话:020-81329796)
(七)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等平台标杆企业。鼓励电商企业在新技术应用、经营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消费等方面创新发展,支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和省级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将于2025年、2027年通过综合评价方式,择优遴选电子商务“鸿鹄”企业,对首次进入名单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电子商务处,咨询电话:020-81329796)
三、抓好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建设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第八至第十二项)的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
(八)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及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市场体系建设处,咨询电话:020-88902002)
(九)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市场体系建设处,咨询电话:020-88902002)
(十)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
(市场体系建设处、商贸服务处,咨询电话:020-88902002、020-81305301)
(十一)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市场体系建设处,咨询电话:020-88902290)
(十二)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支持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流通业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8902228)
四、持续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十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用好省、市两级出口信保专项扶持政策,对投保“一般企业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企业(含服务贸易企业),市级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投保的,市级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不超过40%的补助;对企业出口产品投保中长期卖方信贷保险的,市级财政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个企业全年合计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对外贸易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1096078)
(十四)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贸活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在“粤贸全球”展会内遴选我市优势产业出口的重点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并以“广货优品•广贸全球”名义宣传广州区域形象(不低于5家企业连片展示)进行搭建布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5000元的定额奖励,单个企业全年支持最高5万元。
(对外贸易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1096829)
(十五)推动跨境电商提质增效发展。评选跨境电商“麒麟”龙头企业,对首次获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评选跨境电商“鲲鹏”产业园区(集聚区),对首次获评产业园区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入选优秀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给予年推广费用最高5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扶持。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给予不超过租金3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海外仓建设。
(对外贸易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1008215)
(十六)推动保税物流创新发展。每年认定一批国际贸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对认定企业给予支持。加快建设国际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对开展首单保税燃料新品类加注业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认定的国际保税燃料重点贡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在广州从事LNG加注业务的企业给予支持。推动绿色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建设保税燃料船供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绿色船用燃料交易平台,促进绿色实物交易。
(经济功能区处,咨询电话:020-81096041、020-88902533)
(十七)推动加工贸易数智化升级。支持企业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支持企业进行碳足迹、碳中和等绿色认证,对企业在研发、制造、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数字化转型支出择优给予不超过5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对外贸易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8902318)
(十八)扩大汽车出口规模。支持车企抢抓汽车出口高速增长机遇期,鼓励企业在境外宣传推广产品品牌。支持汽车出口企业沿出境出海大通道布局海外仓,提升海外物流运输能力。鼓励企业打造汽车出口综合服务基地。支持企业布局国际市场,在出口目的地建立完善的汽车维护保养服务体系。支持二手车企申请使用平行出口燃油车专用指标,加快燃油车平行出口步伐。
(对外贸易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1098501)
(十九)更大力度扩大商品进口。培育引进高能级进口主体,推动供应链管理企业向大宗商品、消费品、农产品等进口领域拓展业务。用好中央、省各级进口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重点机电产品、能源资源等重点产品进口。
(对外贸易发展处、对外贸易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1096078、020-81097467)
(二十)持续深化智慧口岸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海事建设等深度融合,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持续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用好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港口口岸处,咨询电话:020-81097447)
(二十一)指导企业做好国际经贸摩擦应对。跟踪国际贸易救济案件动态,及时组织指导涉案企业应对,鼓励商协会提供各类国际贸易风险资讯,支持开展国际贸易法律、WTO规则合规专题培训。
(政策法规和公平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6195)
五、创新提升服务贸易
(二十二)支持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支持企业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每项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对我市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每项荣誉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服务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2016、020-88902335)
(二十三)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对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内容、数字服务和数据等服务贸易项下的出口业务,以及技术及服务出口业务,综合评定后分档给予支持,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支持。
(服务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2016、020-88902335)
(二十四)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对国家级数字、文化、中医药、知识产权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开展相关数据统计、课题研究、经贸交流等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服务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2335)
(二十五)建设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服务、市场推广、检验检测、法律咨询、人才引育、融资支持、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项目单位相关软硬件购置费、运营费用等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支持。
(服务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2335)
(二十六)实施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将服务贸易企业纳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实际缴纳保费一定比例予以支持。
(服务贸易处,咨询电话:020-88902016)
六、加快会展业发展
(二十七)支持培育引进新展会。对首次在我市会展场所举办的6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以三年(届)为培育期,每年(届)最高奖励300万元。对符合我市“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需要的产业题材展会,且相关展位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奖励额度按上述标准最高上浮20%。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二十八)支持展会扩大规模。对在我市会展场所举办的非培育期展会,展览面积达6000平方米以上,对比上届在我市举办面积增长达到一定比例的,按展览期不超过5天(以布展不超过2天加展览不超过3天计算)的新增面积场租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二十九)支持大型展会稳定发展。对在我市会展场所举办、展览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处于非培育期的展会,每届最高奖励80万元。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鼓励展会品牌化发展。对被评定为我市重点品牌展会的,给予最高奖励50万元;评为优质品牌展会的,最高奖励30万元;评为成长型品牌展会的,最高奖励20万元。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一)鼓励展会国际化发展。对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展会,每届最高10万元奖励。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二)鼓励企业“出海”办展。对我市商协会、企业等机构在境外举办的展会,展览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参展的广州企业20家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三)支持展会绿色发展。对在我市举办、实现碳中和的展会项目,对实际出资的会展企业,按照不超过投入碳核算、碳信用采购和注销、碳中和认证的实际支出80%给予补助,每届最高5万元。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对首次升规的会展企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三十五)支持举办国际性和行业性会议。对在我市举办的符合条件的国际性会议,按照不超过会议场租的50%对实际出资的单位补助,每届会议最高80万元。对国家级或国际性行业商协会、学会学术研究机构在我市举办的符合条件的行业性会议,按照不超过会议场租的50%对实际出资的单位补助,每届会议最高50万元。会议项目被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等国际权威机构统计范围的,除上述扶持外,另行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会展促进处,咨询电话:020-88906182)
七、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
(三十六)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对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予以奖励。对高技术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5000万元,实施周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1.5亿元;对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在当年度最高奖励2000万元,实施周期内累计最高奖励人民币8000万元。
(外资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1328182)
(三十七)落实外资跨国公司总部奖励。对经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外资管理处,咨询电话:020-81328182)
八、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三十八)支持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对境外投资企业、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以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境外开展投资的前期费用、贷款利息等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60%支持;对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安保费用、境外人员风险防范保险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90%支持。对于对外直接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每个企业最高资助1000万元;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
(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咨询电话:020-88909166)
(三十九)搭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用足用好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资源,为企业提供国际投资咨询、合规经营、金融保险、应急避险等“一站式”服务。支持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等,指导企业完善“走出去”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应对外部风险。
(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咨询电话:020-88902389)
以上政策请有关企业、单位积极关注,各项目申报时间、具体要求将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后续新推出政策,我局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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