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展览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贸促系统单位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国贸促会
2024-03-1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贸促系统单位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中国贸促会仅审批贸促系统单位主办的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项目,不再受理贸促系统单位与系统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展览会项目申请。
中国贸促会将制定并发布《贸促系统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实现中国贸促会与商务部对境内展览会的审批原则、标准一致。
请各有关主办单位梳理2024年展会计划,对确属与系统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商务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展览会项目申请。
近期,我部将组织在京有关主办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后续相关事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展览管理部
(国展局和世博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黄嘉、孙扬,88075025、8807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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