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商务局
2022-06-28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广州市商务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商务会〔2017〕18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一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26号)要求,现将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一批)拨付各单位(附件1)。请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并于6月28日前报我局(会展处)。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请“新办展”类项目单位按照“承诺在广州连续举办3年(含)以上”要求,依时报送后续两年在穗举办展览方案(展前1个月前)及总结报告、场馆租赁合同、发票、结算银行单据复印件(展后1个月内)。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一批)项目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段小姐,电话:88906182,传真:81093706;邮箱:duanyuanyuan@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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