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9年度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的通知
各挂牌公司、相关推荐机构会员:
为做好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股交”)运营的广东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下称“中心”)挂牌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证券发行与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挂牌、融资与转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既是义务,更是要求
规范做好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是公司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应尽的义务,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挂牌公司股东及其管理层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并指定专人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19年度报告。 二、勤勉尽责,认真落实 三、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1.挂牌公司基础信息(不包含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实际控制人及联系人等信息)可以向公共投资者展示。 2.挂牌公司股东名册和董监高信息定向向本“中心”合格投资者展示。 3.挂牌公司在本“中心”发行证券或其他融资行为还需在本“中心”向投资者披露除基本信息外的其他重大公司信息(其他信息属于保密信息的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对外披露)。 具体要求一 2019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主体 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中心”挂牌的公司,须按本通知要求,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2019年企业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应注明“未经审计”字样,须经公司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本“中心”。 二、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填写说明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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