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

2009-03-01 10:38:06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重要意义。志愿服务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和理念,是公民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需求、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在协助党委、政府改善民生、动员群众参与公共管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高公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领导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是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谐广东建设为主题,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重点,以社会化、事业化、公益化、规范化运作为导向,强化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培育志愿文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努力推动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3.主要目标: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全社会、与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党政领导、各方参与、服务多元、组织完善、制度健全”的志愿服务工作新格局;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志愿服务成为社会新风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和谐广东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4.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五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志愿服务事业指导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依托省、市、县(市、区)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志愿者联合会,负责统筹、规范和管理行政区域内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志愿者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城乡社区基层志愿者组织。加强机关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的志愿者组织建设。依法加强各级各类志愿者的组织管理,积极推动志愿者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系统化发展。

  5.创新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团运作、公众参与的志愿服务新模式,创新志愿服务的招募、注册、管理、评价、激励等机制。建立经常性招募机制,规范招募选拔标准,拓展招募信息发布渠道,逐步实现从组织系统招募为主向以社会公开招募为主的转变。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完善注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注册志愿者的个人志愿服务档案,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提供有效对接平台,加快志愿服务信息化发展。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流程,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服务过程与服务目标的统一。完善志愿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

  6.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鼓励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探索通过网络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方式,建立网络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各类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深入、有效的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主体多元化。健全志愿服务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志愿者培训工作标准,定期向志愿者传授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志愿者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志愿者骨干队伍建设,发展壮大以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的资深志愿者骨干和专职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骨干队伍,着力提升业务骨干的项目策划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进一步壮大高等学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生力军作用。重视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培养志愿服务事业的后备力量。

  三、拓宽志愿服务领域

  7.构建志愿服务项目体系。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愿望出发,切实把志愿服务与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结合起来,巩固传统项目,拓展创新项目,促进志愿服务的个性化、专业化、品牌化。进一步提高传统项目质量和覆盖范围,增强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传统服务项目的知识性、技能性和专业性,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拓展志愿服务覆盖群体和空间范围,重点向基层延伸。加强项目创新,注重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积极拓展科技普及宣传、问题青少年辅导、应急服务、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治安维护、社区矫正等志愿服务新兴领域,使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更具时代性。加强品牌建设,注重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规范项目的立项、管理及评估等流程,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式志愿服务项目库。充分发挥志愿者聪明才智,鼓励和指导志愿者自主提供多样化服务项目。依托互联网建立全省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推动志愿服务的网络化发展。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推介活动,做好项目的策划与宣传工作,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8.加快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把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与社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促进社会志愿服务纵深发展。整合社区资源,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驻社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进一步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社区特点,积极开展亲子、助老、扶困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通过组织和动员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使之健康成长。

  9.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以城带乡的原则,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基层发展。深入开展健康直通车、信息直通车、科技直通车、文化直通车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健康、法律、科普、农技等志愿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创新扶贫开发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全省结对帮扶活动,鼓励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志愿服务组织从资金、项目、培训等方面扶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动员城镇志愿者,按照“一助一”长期结对等形式,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扶助农村困难青少年解决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等问题。村(居委会)要大力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工作,为开展农村志愿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10.积极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认真总结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的成功经验,切实组织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志愿服务,动员志愿者参加接待、咨询、联络、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开展公共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到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和赛会场馆等重点部位,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劝导不文明言行,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社会公共秩序。以大型社会活动的举办为契机,宣传志愿精神,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

  11.建立和完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是专业救援的重要辅助力量,是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提高社会和公民的应急处置能力。把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纳入政府应急反应体系,依托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专门学会,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专业救援服务队,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保证志愿者关键时刻能服务、会服务。创新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方式,借助网络、移动电话等便捷通信工具,推动公众力量有序参与和应对突发事件。

  12.继续做好对外志愿服务工作。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把对外志愿服务纳入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框架。积极参与国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对外志愿服务的协调和运行机制。继续做好国内外对口扶持志愿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扶贫接力计划”、“西部计划”、“健康直通车”进疆进藏等活动。加强与志愿服务发达的港澳地区和欧美等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完善交流合作渠道,引导和规范境外志愿者组织有序参与我省志愿服务,加快我省志愿服务国际化进程。

  四、优化志愿服务发展环境

  13.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把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纳入本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在省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省文明办牵头,建立全省联动、横向互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共青团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志愿服务法制建设,优化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环境,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抓好试点市志愿服务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逐步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实现大发展大提高。

  14.多渠道增加对志愿服务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加强对志愿服务的支持。整合全省现有的志愿服务资源,调动和利用社会各方资源,改善志愿服务物质保障条件。创新社会资金募捐机制,设立慈善性质的“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省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作为种子基金,扶持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热心人士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拓宽社会资金募捐渠道。加强和规范志愿服务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完善对志愿服务的社会激励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的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社会评价体系,健全志愿者服务证书制度,依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业绩定期进行评定。设立“广东志愿服务爱心奖”,由省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制定落实志愿服务激励政策,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

  16.大力培育志愿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倡导志愿文化,把志愿精神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公民教育、学校教育和公务员培训中,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同度。努力打造一批志愿文化精品,寓志愿精神于志愿服务项目中,进一步丰富志愿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志愿文化的感化功能,使广大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受到更好的教育和熏陶。积极倡导广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为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加大对志愿服务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宣传手段弘扬志愿精神,提高志愿文化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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