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党员缴纳本年度党费的通知
各支部党员:
按照《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本年度党费收缴工作已开始,请各党员将党费按照党中央党费收缴标准进行缴费(点击可查阅全文)。在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前缴至商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上交到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广州会展产业商会党支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04日
*如本人不在广州或无法前来秘书处缴费,可通过“商会缴费通道”代收。
*按照《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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