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珠海、汕头市商务主管部门,外贸发展局、外贸中心,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为减少广交会的资源与能源消耗,促进广交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商务部决定开展广交会绿色发展工作,现将《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以下简称绿色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阶段,广交会绿色发展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加快推行绿色特装布展,提高绿色特装展位普及率;加快一般性展位展材更新,提高环保材料使用率,争取在2016年第120届广交会全面实现绿色布展、撤展。二是加快组展、现场管理和服务等环节信息化建设,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三是加快广交会展馆设备设施节能改造,降低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消耗。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交会绿色发展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加强统筹规划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广交会绿色发展进程。
外贸中心负责牵头制订绿色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各单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外贸中心,按时完成绿色计划规定的各阶段目标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精心组织对参展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制订并落实对绿色布展先进企业的奖励和服务措施,积极引导、推动参展企业参与绿色计划。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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