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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中小企业26条”,减税降费超1400亿元时间:2020-04-02 3月26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第48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进展,重点介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方面发力支持中小企业 广东近期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民营经济十条”等方面的政策,疫情期间也出台了“复工复产20条”、“中小企业金融18条”等惠企措施,在这个基础上近期印发实施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中小企业26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介绍,“中小企业26条”包括了4个方面措施。 ——促生产。着力于促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让企业能够尽快地“动起来”。明确规定各地不得对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条件,要立即修订和清理本地不合理限制性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集中采购防控物资向中小企业提供;实施线上“南粤春暖”活动,引导网上求职。 ——减负担。着力于为中小企业减税降费,让企业“缓过来”。有不少力度大的措施,比如:用气价格下调10%,电价降低5%;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困难民营企业减免租金;落实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6个月以上地区可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减免困难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企业和员工协商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活融资。着力于让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让企业“活起来”。有不少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允许困难中小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提出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以上;用好央行专项再贷款,确保相关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推广政府采购和应收账款融资,省财政对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推广“知识产权快融贷”,信用贷款利率低至3.15%;支持担保融资,省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给予补助;发挥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功能,归集、整合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融资服务。 ——强服务。着力于强化中小企业服务保障,让企业发展“稳下来”。包括加大支持、保障权益、强化服务等8条措施。在加大支持方面:以科技、生产型外贸、文旅等行业领域为突破,分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提高省级科技创新券支持比例、省政府设立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广线上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在保障权益方面:严禁新增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应清尽清已有账款;各地贸促会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强化服务方面:利用“粤商通”平台提供一站式涉企服务,通过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收集解决企业突出问题。 “总的来看,‘中小企业26条’有三个方面的特点。”涂高坤介绍:一是针对性强。对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复工复产难、用工难、经营成本高、资金紧张、订单容易违约等方面问题,提出政策措施。二是含金量高。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吸纳就业、减免租金、缴费纳税、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仅是减税降费就超1400亿元。三是操作性强。不讲究面面俱到,强调务实管用、具体明确,便于企业掌握,同时明确责任单位,便于落实落细。“26条措施是阶段性政策举措,不少条款是有具体实施期限的。如果文件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时限,实施期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两大举措助企业缓解资金难题 广东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分布在各行各业,也涵盖不同所有制,包括民营、国有、外资。受疫情影响,普遍面临营业收入下滑、订单减少、资金紧张等困难。 涂高坤介绍,为了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难题,省工信厅首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和协助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快速响应企业融资需求。比如,联合中行广东分行、工行广东分行推出“抗疫贷”“疫情防控贷”两种专属金融产品,已向263家企业贷款约17.5亿元。和省发改委、金融局等部门一起做好央行再贷款名单制管理工作,配合金融机构落实央行再贷款政策,已向国家推荐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13批2280家,报备省重点企业名单12批3660家。企业共获得优惠利率贷款278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3%。 此外,用好省财政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省工信厅在年度资金专门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年主营业务收入由2000万以下的小微工业企业发展壮大为2000万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其帮助上游中小企业确认应收账款,实现融资,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对政府性担保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按年度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小升规企业安排支持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用于补助企业购买信息、创业、融资等服务。对企业开展培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国内知名高校,今年为6000多名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受疫情影响,省内一些中小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导致吸纳社会就业面临较大的波动。 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介绍,省人社厅除了通过社保减免做减法以外,还通过送服务、送补贴等措施积极地做加法,有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用工对接服务。一方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点对点”返岗的专车专列专机活动。3月19日,首趟湖北荆州籍务工人员入粤返岗的专列顺利到达,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等省领导亲自到广州南站迎接、慰问务工人员。截至3月25日,广东省已组织湖北入粤专列10趟,输送了9361名务工人员返岗。与此同时,节后到现在还组织了到粤滇、粤贵、粤川等方向来的返岗专列53趟,专车服务2731班次,所以这种“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超过14万人。另一方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力开展“南粤春暖”网络招聘系列活动,全力保障节后中小企业的用工需求。节后到现在已经开的网上招聘会是1920多场,参与在线招聘的中小企业约有7万家,累计发布的岗位超过261万个,在线求职人数约有198万人次。 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比如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5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退役军人就业的,给予10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两年的社保补贴;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新招员工的,还专门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目前也发放了550多万元。 三是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累计向41万多家参保企业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超过43.5亿元,惠及职工接近1100万人。同时,考虑到一些职工因疫情无法及时返岗,企业需正常支付其工资待遇,为了帮助企业适当减轻负担,出台了稳岗工资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的50%给予企业进行补贴。 预计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逾82亿元 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广东有没有相应的政策?对此,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群智回应,广东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降低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此次政策惠及面广,降价力度大,可降低相关企业用能成本超过82亿元。 首先,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降价范围包括全省除高耗能行业外的,现执行工商业电价的所有电力用户。电网公司在计收这些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不需要用户主动申请。该政策可惠及用户约471万户,平均降低电价每千瓦时约3.5分。“初步测算这一措施可降低全省用户电费支出约57亿元。” 其次,降低用气成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上游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企业提前执行淡季价格。为了进一步降低我省用气成本,我省按照上、中、下游都让利的原则,要求在全额疏导气源让利金额的基础上,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下调10%,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购销价差下调10%,并同步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该政策将惠及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省所有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管道天然气用户,至少降低用气成本约25亿元。 三是鼓励各市根据当地情况,适当下调当地非居民用水的价格。 “为确保降价红利传递到终端用户,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从严控制城市管道天然气企业的配气价格,严禁借机提高配气价格,要求各环节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不得截留上游降价红利。”省发改委还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执行降气价等行为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不落实降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出台配套征管措施预计减负约20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东省税务局在全国率先发布了“税务10条”,并召开中小企业等六场专题税企座谈会,问需问计于企业,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广东省税务局副厅级干部方佳雄介绍,针对中小企业主要有四个方面措施: ——落实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落实好自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和预征率由3%降至1%的政策,广东省税务局编制具体的操作指引,出台配套征管措施,优化信息系统,全力推进政策落地,这项政策预计为企业进一步减负约20亿元。 ——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为使中小企业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减免,迅速升级改造征管系统24项功能,对减免类型进行了划分,对减免金额进行了计算,缴费人免填单、免申请就能自动享受。对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的,由税务部门主动批量发起退费,缴费人无需操作。截至3月12日,全省已顺利完成2月份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退费工作,累计为99.89万户中小企业成功退费53.49亿元,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退费6.83亿元,惠及中小企业逾97.87万户。 ——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依法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3月份已核准同意4616户,核准数量是2019年全年总量的10倍,其中中小微企业有4248户,占比达92%。为鼓励业主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广东省税务局还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同时大力拓展银税互动,与银行机构合作创新推出“抗疫贷”“复工贷”等产品,累计为省内15.5万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3.6亿元。 ——持续优化办税服务。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实现244项涉税缴费事项全程网上办,2月份网上申报率达99.3%,将全国首创的远程互动办税平台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逐步试点铺开,纳税人通过视频直连实体办税服务厅,实现隔空办税。2月起,在全省推出发票业务在线申请和免费配送服务,目前全省共有30.3万户申办,累计配送发票1672万份,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的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为非正常户,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以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复工 目前广东省企业总体复工率已经超过了85%,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也面临不少实际困难。省工信厅有何良策? 涂高坤介绍,省工信厅首先做好防控物资的保障,比如协调省级层面调拨了近800万个口罩,还有一批其他的防护物资,为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物资保障。其次,建立了百家制造业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以制造业的龙头企业为牵引,推动上下游产业链的中小企业来复工复产,以点带面,促进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先后帮助华为、中兴、美的、格力、TCL、广汽、比亚迪等一大批龙头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全面复工,打通产业链循环。 此外,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方面,迅速组织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首批开发200多个工业互联网应用产品,给予免费或优惠使用,涵盖在线办公、生产管控、供应链采购等各个环节,产品累计下载量超过百万次,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完善省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中碰到的融资、用工、税务等难题。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举办公益网络招聘,企业与大学生通过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在线对接,达成就业协议,目前全省超过60万应届高校毕业生已在平台注册,欢迎有用人需求的企业积极上线对接。 预计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超200亿元 如何在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融资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凯文介绍,在“中小企业26条”中,广东再推出针对性措施,重点运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中小融”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保障产业供应链稳定。 据介绍,“中小融”平台是广东运用数字政府资源建设、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平台,今年1月2日正式上线,目前已累计实现融资约48亿元。结合广东是制造业大省的特点,“中小融”平台开发了供应链金融模块,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头部带动作用。 “所以我们在这次‘中小企业26条’中明确”,刘凯文介绍,对通过“中小融”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我省上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省财政将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鼓励核心企业在‘中小融’平台上确认应收账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这些经过确认的应收账款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预计将撬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实现融资超200亿元。 另外,为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支持企业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今年3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以“监管沙盒”推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创新试点的实施方案》,选取了广州、深圳等7个具有较好产业优势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新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成本更低的金融服务。 出台物流业恢复服务防控工作指引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紫霄介绍,近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该《指引》提出,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对返粤员工实行分类管理,要求所有来粤返粤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向社区(村居)和用人单位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引导从业人员通过粤省事平台“粤康码”做好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并且宣传新冠肺炎的防控知识,告诉客户要服从、配合在公共场所在疫情流行期间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入口处应该设立体温监测岗,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的测量,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发热门诊就医。运输交通工具应在每次出发、装货前,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后进行清洁消毒,应设置垃圾桶,配备一次性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手套、速干消毒剂、含醇或含氯消毒剂等物品。 《指引》还鼓励“无接触配送”。城市配送、快递、宅配等集散配送从业人员可提前与客户联系,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包裹和餐品放在约定的地点,实现“无接触配送”。确需当面接收的,提示客户做好个人防护,见面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在一些低风险的地区,希望能够畅通快递的物流,快递服务可直接送到公司、到家庭、到村居。其他非集散配送的企业尽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话等方式与客户沟通交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建议采用标准化的托盘、周转筐等单元化工具,实行免验货信任交接,应用智能化的设备和技术,提高效率,尽可能地减少人员接触。 |